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01
国开学〔2018〕2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分部、各相关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和《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评选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希望各分部、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候选人推荐名额(附件2)和规定流程操作,加强对评选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确保评选程序的规范性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支持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 系 人:陈艳、江小青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100039)
电 话:(010)57519377、57519294
电子邮箱:xsc@crtvu.edu.cn
附件:1.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2.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
国家开放大学
2018年1月8日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1月11日印发 |
附件1:
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序和规范开展,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二、评选范围
国家开放大学44所分部和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西藏学院、国家开放大学汽车学院、软件学院、机械学院、纺织学院、邮政学院。
三、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在读学生(不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残疾人教育学院的在读残疾人学生和八一学院、空军学院的在读学生)。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五、推荐名额
西部地区分部及相关学院推荐名额为在籍学生人数的3‰,其余分部、相关学院为在籍学生人数的2‰。总部根据2017年底各分部、相关学院在籍学生人数及近三年候选人推荐情况确定推荐名额。
六、报送材料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向总部推荐奖学金候选人时,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录1)(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2.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录2)。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
4.奖学金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5.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6.分部、相关学院银行账号信息表(附录3,用于拨付奖学金)。
7.特别优秀候选人材料。各分部、各相关学院从推荐候选人中选择2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将上述材料,连同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注: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总部。事迹介绍在2000字左右,主要包括: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国家开放大学将对特别优秀的获奖学生事迹进行重点宣传。
七、奖学金发放与宣传
1.国家开放大学按照分部、相关学院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将奖学金款项拨付给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同时,将统一印制的奖学金证书和封装纸袋邮寄至各分部、各相关学院。
2.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及地方学院、学习中心要及时完成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发放过程中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将奖学金、奖学金证书、奖学金封装纸袋一起发给获奖学生,确保奖学金及时足额发放。
3.各分部、各相关学院要监控奖学金发放过程,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结果公示和发放的相关信息,积累发放过程材料(如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领取表、奖学金获得者感言等),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
4.各分部、各相关学院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获奖学生的宣传,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八、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上旬,国家开放大学印发通知,确定参加评选的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并下达推荐名额。
2.各分部、各相关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本校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总部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材料。
3. 2018年6月至7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并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9月,国家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款项,并邮寄奖学金证书和封装纸袋至各分部、各相关学院。
4. 2018年10月底前,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应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11月10日前,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向总部提交奖学金发放情况总结。
5.2018年12月上旬,总部、各分部回访部分获奖学金学生,了解奖学金发放情况。
九、注意事项
1.总部将对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及不按照规定名额推荐候选人的分部、相关学院减少推荐名额。
2.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尤其是学生姓名、学业成绩等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的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
3.地方学院、学习中心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
4.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在成绩单右下角注明已获学分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已获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分部、相关学院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5.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有条理,首先要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其次要确保候选人材料顺序(每位候选人申请表需在右上角注明与汇总表对应的序号)与汇总表中的序号一致。
十、联系方式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支持与教师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陈艳、江小青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100039)
电 话:(010)57519377 57519294
电子邮箱:xsc@crtvu.edu.cn
附录:1.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3.各分部、相关学院银行账号信息表
附录1:
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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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所在学习中心 |
入学时间 |
专业 |
本/专 |
已获学分课程平均分 |
已获学分百分比 |
联系方式 |
是否特别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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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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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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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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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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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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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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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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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相关学院奖学金工作责任部门: ;部门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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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已获学分百分比”的百分比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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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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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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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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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贴1寸彩色 证件照片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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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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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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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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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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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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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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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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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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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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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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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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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和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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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奖学金申请条件简述申请理由(可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不少于300字,可加附页): 一、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情况 1.学习过程(如个人学习过程事例、学习方法以及克服学习困难的经历等) 2.学习成绩(包括在校期间的成绩等) 3.其他方面的表现(如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参加学校活动、社会实践等) 二、工作和社会活动情况 1.工作情况(包括学以致用、工作所获成绩和奖励等) 2.社会活动(包括参加社会活动情况和所获社会奖励等) 三、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体会和收获 1.学习体会(如学习感受和学习心得等) 2.学习收获(如学习对个人能力提升、职业发展和人际交往的帮助等) 四、对奖学金的认识及未来努力方向 1.对奖学金的认识和理解 2.未来学习计划、展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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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入学后的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并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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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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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心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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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相关学院评审意见(包括公示情况):
分部、相关学院主管校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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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终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录3:
各分部、相关学院银行账号信息表
分部、相关 学院名称 |
户名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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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相关学院财务处负责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 机: ;
日期: 年 月 日(财务处公章) |
附件2:
各分部、相关学院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研究,同意你校参加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你校有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在籍学生____人。
按照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____‰的比例及近三年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情况,你校可推荐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____名。